关于转发《区教育厅关于2011年区级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等项目申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单位:
2011年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等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1年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等项目申报的通知》予以转发。
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其中教改项目、精品课程、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各单位从校级项目中各推荐1项,人才培养改革实验区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各单位须提交纸质申请表一式3份,纸质汇总表1份;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过期不候。
联系人:赵霞 2061013(6013)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1年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学 自治区级 质量工程 转发 通知
教务处教研科 2011年5月20日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1年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宁教函【2011】98号
各高等学校:
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以来,各高等学校高度重视,大胆改革探索,工程项目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了进一步深入实施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现就2011年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等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二、立项原则
(一)严格立项评审标准。按照自治区精品课程、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标准要求严格评审立项。
(二)坚持“总体布局,有所侧重”。 自治区对全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整体规划,根据工程项目的分布现状、学校和学科规模、师资水平等下达学校推荐名额;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学校、学科特点和以往工作成效有所侧重,并向青年教师和近年来没有获得国家、自治区和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的教师倾斜。
(三)突出实效性、针对性。项目注重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实验实训等建设。
三、申报办法
(一)下载项目标准和申报表。 自治区精品课程、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申报标准、要求、申报表、汇总表已在宁夏高教平台公布,各高校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教工作平台(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点击左上角宁夏高教平台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组织网上申报。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自治区教育厅已为各高校设定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各高校登录宁夏高等教育工作平台后对速选推荐的项目设定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由项目主持人网上提交申报表,学校对网上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通过,并提交汇总表。同时每个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申请表一份,每校每一类项目须提交纸质汇总表一份,由学校连同上报公文一并报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四、具体要求
(一)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事关高校教学质量和教师切身利益,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指派责任心强同志具体负责项目申报工作。自治区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高等学校配套比例不低于1:1;青年教师申报比例不得少于学校申报数的三分之一。
(二)宁夏高等教育工作平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通道将于5月23日至30日开通,请各高校和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申报工作联系人:孙金中 4030409 l3079594538
高教平台技术联系人:李永涛 60l2730 1879517610l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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