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02学年度春季学期实习工作安排意见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本学期,我校政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系、数学与电算工程系、物理与电气信息工程系、化学化工学院、经济与管理系、机械工程系共729名非教育专业学生和93名教师,政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系、美术系、城市与环境科学系、数学与电算工程系、物理与电气信息工程系、体育系共367名教育专业学生和47名教师进行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除政法学院99级思政专科班34名学生和美术系41名学生另行安排外,现将其它各院系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非教育专业:

院系

专业

班级

时间

地点

学生
人数

指导教
师人数

政法
学院

法学

99级专科

5.6—6.14
12周—17周

银川市各法院、
检察院

42

2

人文
学院

新闻

99级1班、2班

2.21—6.24
1周—18周

宁夏日报社、新消息日报社等

71

10

外语系

英语

98级3班

3.18—5.11
5周—12周

区外办等

18

2

数学与电算工程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8级本科班

2—7月

宁夏正科电脑公司等

56

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9级专科班

4—6月

未定

30

10

应用数学

98级本科班

2—6月

方达电子系统、宁夏教育信息公司等

38

8

物理与电气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8级1班、2班

3—4月

计算机信息与技术公司等

94

12

通讯工程

98级通讯班

3—4月

电信局、铁通公司等

50

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99级专科

3—4月

未定

33

6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99级4班5班

1.11—2.5
寒假

南京扬子石化

104

8

应用化学

99级3班

经济与管理系

市场营销

98级本科

3.2—3.14
3周—4周

西安

46

2

会计学

98级本科

3.4—4.14
3周—8周

银川市

57

1

机械工程系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99—1
99—2

6—7月

大连机床厂

61

4

过程装备与控制

98级1—3班

1.12—2.10
寒假

南京扬子石化等

29

2

二、教育专业:
实习时间:(本科:3月18日-5月11日 专科:3月18日-4月26日)

专业人数

实习学校

98级思政

99级中文

98级英语

98级地理

99级数学

98级物理

98级体育

合计

46本

31专

57本

28本

30专

48本

47本

287

6

4

9

4

4

6

6

39

宁大附中

8

8

8

24

银川十中

7

8

7

22

银川十三中

8

7

8

7

30

银川十四中

8

8

9

8

8

41

银川十五中

8

8

16

银川十六中

8

7

8

8

31

银川十八中

7

7

7

7

8

36

银川铁中

9

8

8

8

33

郊区高级中学

4

4

长庆局高级中学

8

8

一职高

7

7

二职高

8

8

16

护校

7

7

石嘴山市一中

6

6

农学院

4

4

原籍学校

1

1

2

三、工作要求:

1、非教育专业各系在下实习点两周前,将实习的工作计划送实习实践管理科。计划中应写明实习目的、内容、任务、实习时间、地点、实习方式、方法、实习经费预算、实习师生分布状况等项内容。在下实习点一周前,进行实习动员,做好下点前的准备工作。
2、教育专业各系在3月4-5日,将学生分组名单及指导教师名单送实习实践管理科。3月13日,教务处召开分管实习工作系主任、指导教师会议,安排实习有关工作。3月14日以前,领队教师、指导教师亲自到实习学校联系实习的具体工作。3月15日,各系分别进行实习动员,学习《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及其它有关文件,领取实习用品,做好下点准备工作。专科生3月18日-4月24日,本科生3月18日-5月8日,根据实习学校的安排,实习生进行教学与班主任工作实习。专科生4月27日返校,5月6日上课。本科生5月11日返校,5月13日上课。
3、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地工作,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涉实习单位的内部事务,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和离开实习岗位。教务处及各系的负责人要不定期地巡视检查,以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
4、请各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指导教师对我校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进行严格管理。实习期间,我校实习生如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纪律及有关规定,实习单位有权停止该生实习,并请通知我校教务处进行处理。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我校指导教师合作对我校实习生如实进行成绩的评定,优秀率原则上限制在25%。
5、实习结束两周内,各系各实习点将实习总结及学生实习鉴定表、评选出的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送实习实践管理科。
6、期末考试前适当时间,各系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同时教务处表彰奖励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

宁夏大学教务处
2002年3月7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预订2002年秋季教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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