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普通高校自治区级重点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高办【2002】2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各教学单位申报自治区级重点课程项目。自治区级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的开展,旨在进一步提高高校的教学能力,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集中有限财力,用3-5年的时间建设一批立足区内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专业课程,使高等学校课程建设进一步适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重点课程体系。 各教学单位申报自治区级重点课程项目必须在我校2000年确定的重点建设课程的范围内申报,申报需填写《宁夏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级重点课程申报表》(一式7份),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教育厅高教处。 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的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重点课程申报表(即附件2与附件3)请各教学单位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教务报表下载”中下载,教务处不再提供书面表格。 附件1、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的主要内容;
2002年3月6日
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的要求,结合教学过程的主要因素和教学要求,考虑到目前教学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的实践经验,建设好一门课程,至少应达到以下八项基本要求: 1、有一套好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适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