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和推荐2010年度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高[2010]284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自治区级“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1.申报条件
除必须符合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条件外,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建或已验收校级精品课程;课程主持人必须每年都讲授该课程;课程内容更新时间截止2010年9月30日;课程网站畅通。
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对于已入选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将酌情限制评审”,请各学院在组织申报时注意选择。
2. 推荐限额及要求
自治区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4门,各学院限报1门。本年度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实行网上评审。请各学院务必在课程推荐汇总表中正确填写课程网址,并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课程负责人必须将课程申报表放在网址的首页。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院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取消参评资格。
二、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承担过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同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限

5人以内(含主持人)。每一位申请人(含项目组成员)限报1个项目。
2.推荐限额及要求
自治区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4项,各学院限报一项。请各学院严格执行教育厅文件规定的立项重点。
三、人才培养改革实验区
1.申报条件
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规定的基本条件。
2.推荐限额
自治区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2项,各学院限报一项。
四、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1.申报条件
从2010年校级创新实验项目中推荐。
2.推荐限额
自治区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5项,各学院限报一项。
五、其他事宜
1. 学校只接受学院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有关文件、申报表格及申报指南在以下网站上下载:
宁夏高等教育工作平台(http://gjpt.nxedu.gov.cn)。
3.材料报送时间
2010年10月26日之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459202927@qq.com。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质量工程 2010年 申报 通知
抄送:王燕昌副校长,处领导

上一条:关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工作安排通知

宁夏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C) 2002-2015 网站维护:宁夏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