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详解2003年研究生招生政策重大变化
作者: 时间:2002-11-08 点击数:
记者 原春琳
11月10日,随着报名工作的展开,一年一度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拉开序幕。与往年相比,2003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不仅考试科目有了重大调整,而且在招生政策上也新意迭起,有不少变化。
10月31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0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与去年相比迟到了近一个半月的《通知》让不少业内人士惊呼:变化很大!
以篇幅为例,《通知》正文的页数是8页,而去年仅5页。《通知》的内容中,很多更是第一次出现。透明、加强监督这样的字样频繁出现在《通知》中。“2003年招生政策更透明,更具操作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生玉海评价。“更重要的是,它给高校招生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使高校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发展目标去选拔人才。”
第一次提出复试的差额比例
《通知》第二条“规范和加强复试工作的管理”,提出“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在组织复试时,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这是在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差额复试的比例,也是第一次明确指出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必须实行差额复试的对象。
而在以往,大部分招生单位都实行等额复试,复试流于形式,对录取并无太大影响,通过初试的考生基本都能被录取。这种方式不利于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近些年,陆续有高校开始实行差额复试,不同程度地增加面试在录取中的权重。
第一次明确本校免试生中30%流向
外校《通知》第三条“推荐免试生”工作,是变化最大的一条。许多“第一次”都出自这里。
它明确提出,“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推荐免试生总数的70%”。这句话的另外一个意思就是,每个高校获得免试资格的学生必须有30%流向外校。招生政策第一次明确对免试生的流向做出规定。
而以往,许多免试生基本全部被保送攻读本校研究生,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局面会造成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不利于学术争鸣与发展。有高校研究生招生人员评价说,严格限制接收本校免试生的比例,说明有关主管部门开始通过宏观调控来控制近亲繁殖现象。
第一次提出逾期保送生不保留资格
《通知》第三条提出,“各招生单位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应于2002年10月31日前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通知》第一次明确提出逾期不保留免试资格,而去年的说法是过期不再补办。
一位从事研究生招生工作多年的老师感慨:按照过去的做法,可能还有一些学生可以拾遗补缺。这次则杜绝这种可能性,让招生更公平,也更透明。
第一次明确推荐、接收免试生由校级部门管理
《通知》第三条规定,“推荐到外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出具;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函由接收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出”。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生玉海评价:简单来说,这是管理升级。以往无论是推荐还是接收免试生,都由各院系负责。实际上,作为校际间的行为,院系并不具备权威性,也不能完全承担这一责任。如今,由校级部门来实施这一行为,不仅更具公平性,更正式,也更透明。比如,接收免试生,由研招办来操作,带有高考通知书的意味,显得更加严肃。
第一次大范围扩大招生自主权
《通知》第七条“扩大部分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试点工作”,提出“为了逐步扩大高校在硕士生招生工作中自主权,决定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等34所高校,进行自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
这一改革是公众最为关注的。
用北大研招办主任生玉海的话来解释,这条措施等于“无线可守”。以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统一分数线。到2000年,这一政策发生变化,教育部划定文理两大类各自的分数线。之后,又按照学科门类划定各自分数线。至此,无法再继续细分。
尽管教育部采取种种变革,但问题在于,各个学科难度不同,各个学校层次不同,无论总分还是单科分,都使用同一条录取线,这并不合理。
生玉海认为,这项政策彻底打破了全国统一分数线的格局。对34所拥有自主权的高校而言,再也没有统一分数线这道门槛,学校可以根据各自需要确定分数线。“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各校可以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客观划定自己的分数线。而且高校可以根据自己对研究生教育的理解,选定自己所认定的学生。”他说。
(摘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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