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学期期末考务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02-08-22 点击数:
各院、系(部):
为做好夏季学期期末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门课程的考核于9月11日前随堂进行,具体考核办法由任课教师所在院、系(部)或任课教师决定。
二、学生任意选修课的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填写在《选课通知单》上(不再另发选课成绩单),于9月16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本部主楼七楼)。
三、部分课程的考核如需考场,请与教务科联系,由教务科做出安排。
教务处
200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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