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02-06-19 点击数:
<b><center>宁大校发[2001]153号</center></b>
根据校党委的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01-2002学年度在全校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教学质量年”活动的主题是:严格执行教学工作规程,狠抓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校各教学单位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花大力气抓紧抓好,努力完成活动主题所确定的各项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宁夏大学教学工作规程》和学分制的有关管理规定,教学管理干部要熟练掌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努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任课教师要熟悉《宁夏大学教学工作规程》中对教师各方面的要求,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搞好教学工作。学校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试。
二、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宁夏大学教学工作规程》的要求于12月1日前制定出通识课、通修课、专业方向模块课的教学大纲。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每位教师都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以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要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任课教师每学期开始必须填写上交教学日历,按进度计划完成教学工作。各系、部要按照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所规定的项目核发教师工作量津贴。要结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开展,选派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学工作。教学单位的教授、副教授必须担任本科教学工作,特别是承担本科生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任务。
四、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的教学工作中,不得以上校外课程为由调整校内课程或拒绝承担教学任务。在教学中要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各教学单位在“教学质量年”期间要安排教学水平高的教师上公开课2次以上。
五、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师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课堂讲授不得以学术自由取代政治纪律。上课时必须关闭呼机、手机,禁止坐着讲课(特殊情况除外),监考时不得在考场上吸烟、看报刊书籍。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发现类似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六、学校每学期在开学初、期中、期末要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检查、总结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校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期末考试巡视考场;坚持系、部党政领导例会制度,系、部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系、部领导要改进工作方法,做到合理安排,以主要精力研究教学工作,重视实践环节,关注教学质量,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系、部每学期召开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不少于5次,要对课程教学的备课、上课、辅导、答疑、考核等环节进行抽查,每学期各系、部抽查教师的人数不低于在岗教师的1/5。
七、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狠抓教学纪律,“严”字当头,凡诸如擅自调课、私自请人代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监考不负责任、逾期不上交考试成绩等均以教学事故论处;凡诸如旷教、擅自停课、泄漏考题、考试送分、私自处理学生作弊事件的以严重教学事故论处。一学期发生教学事故一次者给予内部通报,发生两次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学年评定教学质量奖的资格。一年内发生教学事故三次者或发生一次严重教学事故者,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一年内发生教学事故四次者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两次者调离教学岗位。各教学单位要以自查为主,教务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管理不严、隐瞒事故不报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八、提倡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改,认真研究教学、相互学习交流,优化教学内容,改进考核方法。在“教学质量年”活动中举办全校性的教学改革研讨会,创建学报教育研究版,为教师交流讨论教学研究的经验和成果提供园地。创建学报教育研究版之前以学报增刊的形式予以支持。
九、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的结果、督导员评价的意见、教学论文的发表、教材的出版、教学评优、教学成果、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等指标建立教师教学档案,并量化形成教师的教学总分,制定教师职称晋升教学分计算办法,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在其它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要以获得的教学总分为序决定职称的晋升。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将其纳入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作为考核管理水平的标准。
十、各教学单位、学生管理部门要十分重视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和监控,采取有力措施对学生的上课、作业、自习、实验等环节进行重点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逐步建立良好的学风。要把严格考试作为学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以考风促学风。对考试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重点抓考试作弊、监考不严、不按规定程序阅卷等问题。期末考试试卷要科学合理,符合课程特点;闭卷考试应明确试卷在难度、信度、区分度、覆盖面等方面的要求。学校首批重点建设的课程,本学期开始必须实行教考分离,使用统一的密封试卷。学校将在涉及面较广的基础课中采用外校或题库的试卷。
十一、教务处从每个系挑选1-2名优秀学生担任教务信息员,通过他们及时听取、收集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务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直接对教务处负责。聘请校内外素质好、水平高、敢于直言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作为教学督导,请他们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监督、评议和指导。
十二、学校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部门要围绕教学工作这一中心,调整工作思路,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学校各部门要自觉维持教学秩序的稳定。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通气,防止政出多门,切实减轻基层教学单位的负担。在学生学习期间不得擅自停课调动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确因需要,需履行审批手续,经主管校长批准。
十三、学校成立“教学质量年”活动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此项活动的部署、领导和监督检查,并在教务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十四、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的“教学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于9月14日前交教务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
十五、教务处要确定“教学质量年”活动评价办法和具体的检查项目,对各项工作的执行、完成情况组织检查并进行量化打分,每月通报一次情况。“教学质量年”活动结束时,进行评比,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在“教学质量年”活动中,全校各部门特别是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抓实干,确保落实,使“教学质量年”的活动取得实效,为今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我校教学工作上新台阶打好基础。
宁 夏 大 学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