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2-06-03 点击数:
教高司函[2002]5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出版社:
为促进高等学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我部决定进行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现将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各中央、地方、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及研究生(只限于学位课程的教学用书)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包括科学专著。
二、申报条件及办法
1、参加评奖的教材应为1999年1月到2000年12月底期间新出版的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参加评奖的教材应经过1年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
2、优秀教材申报可通过高等学校和出版社两条渠道进行。学校和出版社申报的教材要经过认真评议,择优申报。
3、申报的教材要经过校(社)聘请的2至3位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外校的专家要有1名以上),并根据教材的科类填写相应的评议表,以文字为主的教材填写文字教材评议表, 以电子介质为主的教材填写电子教材评议表。
4、申报数额:各普通高等学校可申报由本校教师任主编,在1999—2000年出版的教材总数的8%;各出版社可申报1999—2000年本社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教材总数的8%。
信息科学、生命科学、财经类、法学类、管理类、外语类教材的申报数可达到本校(社)同类教材出版数的10%。
5、申报优秀教材需报送:本单位《普通高等学校1999—2000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附件一)及软盘、《优秀教材申报清单》(附件二)及软盘、《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三)、《申报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四)及样书。电子教材及CAI课件要有软盘及使用说明书。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6、申报时间: 2002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申报的有关事宜由我部科技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7、各高等学校和出版社要严格按照以上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我司将对申报教材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凡不符合申报要求或过期申报的,一律不能参加评审。
三、奖励
2002年优秀教材奖设一等奖150种,二等奖350种,由教育部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1999—2000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
二、优秀教材申报清单
三、优秀教材申报表
四、申报教材专家评议表(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0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