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00-2001学年度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2-06-03 点击数:


宁大校发[2001]22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华藏奖学金评奖条例》和《宁夏大学孝廉奖学金评奖条例》的规定,我校2000-2001学年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奖工作从2001年12月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研究生和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华藏、孝廉奖学金。
二、华藏奖学金共奖励18名学生,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14名,专科生2名;孝廉奖学金共奖励18名学生,其中,研究生4名,本科生12名,专科生2名。获奖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学金人民币800元。
三、申请华藏、孝廉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德优良。
(二)勤奋学习,勇于开拓创新,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理工科在85分以上,文科在90分以上,其中单科成绩文科不低于80分,理工科不低于75分。如学习成绩达不到以上要求,学年平均成绩理工科低于85分,文科低于90分,应列出年级排名;理工科单科成绩低于75分、文科单科成绩低于80分,应详细列明该门课程成绩在全班学生中的排名。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体育课成绩合格,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有科研成果,或获得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者优先。
(四)申请孝廉奖学金的学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求做到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无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
四、评奖工作时间安排:
(一)12月5日至12月10日,各系(处)向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学生向所在的系(处)提出申请。
(二)12月10日至12月18日,各系审核申请学生2000-2001学年的学习成绩和历年获奖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由系主任或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研究生处处长)审核签章,各单位于12月18日将《宁夏大学华藏奖学金申报表》、《宁夏大学孝廉奖学金申报表》送教务处教研科。过期不报送,视为主动放弃。
(三)12月20日后,学校华藏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对各系(处)推荐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进行初审;校华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系(处)推荐的49名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获华藏、孝廉奖金学生各18名,并向全校公布。
五、各系(处)推荐华藏、孝廉评奖学生名额分配:
单 位 华藏奖学金名额分配 孝廉奖学金名额分配
中文系 本科生3名、专科生1名 本科生3名
政法系 本科生2名、专科生1名 本科生1名
经管系 本科生2名、专科生1名 本科生3名
历史系 本科生1名 本科生1名
外语系 本科生2名 本科生1名
音乐系 本科生1名
美术系 本科生1名
教育系 专科生2名(理科方向) 专科生1名(文史方向)
数学系 本科生2名 本科生1名、专科生1名
物电系 本科生2名 本科生2名、专科生1名
化工系 本科生1名 本科生1名
城环系 本科生1名
体育系 本科生1名
机械系 本科生1名
土木系 本科生1名
生物系 本科生1名
研究生处 文、理工科研究生各1名 文科3名、理工科1名

附件:1.宁夏大学2000-2001学年华藏奖学金申报表 2.宁夏大学2000-2001学年孝廉奖学金申报表

宁夏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代章)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预订2002年春季教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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