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2018年春季补缓、重修考试安排(含公共化学)
作者: 时间:2018-04-08 点击数:
1、请申请了补考、缓考、重修(限14级)的同学查明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准时参加考试。不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2、缓考的同学请在试卷上注明“缓考”字样,否则,不予报成绩。
3、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必须带,学生证或一卡通有一即可)。按时进入考场,缺证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按自行放弃本次考试处理。考场内不允许开启手机。
4、没有在教务处网上报名的同学本次不安排考试。
5、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违规、作弊扰乱考场纪律者,成绩以零分记,严格按照宁夏大学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请各院教学办公室及时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考试,我院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附:化工学院2018年春季补缓、重修考试安排(含公共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
- 附件【化工学院2018春季补缓、重修考试安排(含公共化学).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计算机基础教学部17~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考安排 下一条:资源环境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