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补缓、重修考试安排
作者: 时间:2018-03-30 点击数:
考试时间地点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2018年4月3日 星期二 下午3:00-5: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文科楼405 |
中国法制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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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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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法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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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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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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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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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行为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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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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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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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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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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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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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4日 星期三 下午3:00-5:00 |
知识产权法学 |
文科楼405 |
物权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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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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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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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文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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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9日 星期一 下午3:00-5:00 |
保险法 |
文科楼833 |
个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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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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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社会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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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0日 星期二 下午3:00-5:00 |
个案工作课程设计 |
文科楼833 |
法律逻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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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 星期三 下午3:00-5:00 |
国际经济法学 |
文科楼833 |
注意事项:
1、申请补考的同学仔细核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按时参加考试。不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2、未在教务处网上报名的同学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按自行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4、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考场内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以作弊论处。
政法学院教科办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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