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改课题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宁大教发[1999]16号文件有关精神及教改课题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教务处于近日将组织进行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凡承担学校教改立项的课题项目主持人,均应如实填报《宁夏大学教改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在评估验收中,对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教改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将给予支持与鼓励,同时获取新一轮教改课题的申报资格;对于没有按期完成教改课题的主持人,将不同程度地限制其教改经费的使用,并取消新一轮教改课题的申报立项资格。 教改的课题关系到学校教学工作的许多方面,对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增强办学效益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望广大教师在教学研究工作中能够有不断的突破与创新。现将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主持人需将《宁夏大学教改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材料、CAI课件等于11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2、项目主持人暂不在的老师待回校后尽快办理课题项目结题手续。 3、11月15日后教务处按学科大类分组对各课题结题报告进行审议和必要的质询。 4、《宁夏大学教改项目结题报告书》请各位老师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教务处不再提供书面表格。
教 务 处
2001年月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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