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系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对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对我校本科毕业沦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为此,学校决定,对我校最近三年的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检查调研。要求各本科专业所在系根据调研提纲首先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于6月15日之前上报教务处。 各系要以此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调研工作为契机,切实重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明确要求,加强指导,落实我校创新能力培养工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一 :毕业论文(设计)调研提纲 附件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委托省(自治区)教育厅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的通知》
宁夏大学教务处 2001年5月24日 附件一: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调研提纲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确定原则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说明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情况说明 5.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方式,答辩情况 6.每届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所占的比例,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所占比例 7.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介工作 附件二: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委托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1]47号 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 在高等学校中,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这一环节,既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育过程,也是对学生全面素质的检验。时代的发展要求高等教育更加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重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这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当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教育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深入了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现伏,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进—步提高救育质量,从前年开始我司委托部分省市教育厅(教委)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使这些省、市、自治区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在更大范围内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进一步推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稳步提高,我司决定委托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省、自治区教育厅今年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检查调研的范围和方式可自定)。请以上10个省、自治区教育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当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的经验,提出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的建议,并请将调研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给我司理工处。其他已经开展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调研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自行开展检查调研工作。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01年4月20日 抄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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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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