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现将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宁夏大学教学工作规程》中确定的常规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安排布置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主要针对教师执行教学规程,遵守教学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要通过组织听课,组织公开教学,交流教学经验和改革做法,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检查教学内容进度、效果和学生和学习情况。 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教务处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教改立项,重点课程建设,新一轮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等重要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布置、检查、落实,6月底之前要全面完成新一轮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并将已定稿的人才培养计划的正式书面材料经系主任签字后与相应软盘(word)一并交教务处教研科。下学期教务处将对教改立项包括资助项目和非资助项目各题目进行验收,对重点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三、教务处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自查内容附后)的基础上,对相应教学单位按教学计划开课情况,执行基本教学文件的情况,课程使用教材的情况,教师教案的情况以及上学期各门课程考试试卷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自查和抽查结果进行反馈通报,各教学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自查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四、为了落实学校“引才稳才”工程三年计划中关于设立教学质量奖的有关要求,对教学质量实行监控,本学期将继续对全体在岗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教务处将在近年来开展该项工作并汲取有益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相应指标体系,各教学单位于6月底之前到教务处综合科领取评估卡(学生用)并按有关要求严肃认真地完成此项工作,暑假前将填好的评估卡交教务处综合科。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统计汇总2000—2001学年度全体在岗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结果,报学校审定,从2001年9月份开始兑现教学质量奖(为期一年)。 五、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召开由全体教师参加的总结会,通报情况,反馈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期中教学检查的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20日之前交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于6月底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交流会,对教学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宁夏大学教务处
2001年5月8日 附件一: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总表 (2000—2001学年度第二学期)
教学计划安排课程 |
实际开设课程 |
使用教材(名称、出版社、版本) |
教学大纲(有、无)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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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系主任签字: (6月1日前交教务处综合科) 附件二:2000—2001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检查情况 要求:随机抽查10门课程(每门课程1个班)的试卷,提供课程名称、班级、任课教师、原始试卷(印卷前经系主任审定同意试卷)及全部考试试卷,评分标准及答案以备抽查,并根据自查情况作出评价(6月1日前交教务处综合科)。
单位盖章: 系主任签字: |
上一条:关于对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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