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盾等50人学籍处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经济管理学院2000级市场营销专业陈盾;会计学专业(专)学生郝春、高进龙、范志涛;2001级会计专业苏红;市场营销专业罗;工商管理专业吴泽然;物理电气信息学院2000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刘荣国、刘凯、马思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朱凯宏、刘义涛、李永华、王晓锐、朱玺、沈波;2001级物理教育专业卢海龙、陈楷;通信工程专业刘雄伟、米岩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柳青、梁旭;资源环境学院2001级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田志梅;体育系2000级体育教育专业王勇志、周晓娴;机械工程系2000级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马天亮、刘兴隆、何谓宁;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闫贤宾;2001级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马志承、马波、吴琦、杨静、张永江、王晓瑜、丁雷森;教育科学学院2001级初等教育专业杨世杰、罗永录、马鑫华、杨皓东、马俊、孙超等42人在2001-2002学年学分未达到应修学分的一半,根据《宁夏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33、35、36条规定,决定给予陈盾等42人一次试读机会,期限一年。试读期内,学籍另册处理;若学分达到应修学分的70%以上,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上报校长批准可恢复正式学籍。否则取消试读资格,予以退学。 教 务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