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宁夏大学教学2001-2002学年春季学期教务工作流程的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4月15日-4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学检查正值"教学质量活动"进行期间,开学初学校下发了《关于深化"教学质量年"活动的若干意见》,教务处提出了《关于教学质量活动第二学期进程安排及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教务处组织人员从4月16日起对各教学单位的下列工作进行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1)
1、教材使用情况。要求各教学单位提供本学期开设课程使用教材的情况汇总表。教材科提供各教学单位征订教材目录及使用新教材、新版教材的情况。
2、各教学单位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条例的完成情况。
3、课程教学大纲的完成情况。要求各教学单位在上学期工作的基础上于15周(5月31日前)将制定完成的全部课程教学大纲(文本一套、软盘一套)交教务处综合科。
4、重点建设课程使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进行教学的情况。
5、开展公开教学,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的情况。
6、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任课情况。
7、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档案的建设情况。
三、为了配合200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开展,加强教学工作在高教系列职称评审中的地位,本年度参加高教系列职称评审的教师必须经过本单位组织的听课,学生评价,教案、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的检查,最终形成个人教学质量评价报告书,由教务处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方可获得评审资格。
四、教务处在5月上旬公布期中教学检查后各教学单位的得分情况。

教 务 处
2002年4月10日

附件1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表

4月16日上午两课部 人文学院 计算中心
下午物电系 数电系 体育系
4月17日上午外语系 机械系 土木系 预科部
下午生物工程系 城环系 化学化工学院
4月18日上午政法学院 经管系 教育系
下午音乐系 美术系


附件2

宁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报告书(请在主页“下载中心/教务报表下载”中下载)

说明:1、各系组织听课,填写听课评价意见并提交听课纪录。
2、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打分并提交打分卡。
3、教师提交本学期教案原稿(本学期有课教师,请事先预备一份以后3周讲课的教案),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的复印件。
4、教务处提交教学事故认定报告。
5、得分栏目不填写。

上一条:关于表彰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表彰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的决定

宁夏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C) 2002-2015 网站维护:宁夏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