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号 关于申报我校第一批重点建设课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重点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集中有限财力,用3-5年的时间分期建设一批立足我校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点课程,使我校课程建设进一步适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重点课程体系。学校决定在首批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校级重点课程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建设课程采用“各单位申报,公平竞争,学校审定”的办法确定。申报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需填写《宁夏大学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一式3份),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2、每个专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门重点建设课程,尚未申请评审验收的11门首批重点建设课程所在院(系)不得申请新的重点建设课程。受益面较大的全校性课程可以单独申报。
3、我校重点课程建设的其他指导文件:《关于加强重点建设课程建设的意见(试行)》、《宁夏大学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指标体系》、《宁夏大学重点建设课程资助费使用范围》、《关于我校首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评审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开展我校首批重点建设课程项目评审验收的通知》。上述五个文件请从教务处网站“课程建设”中下载。
4、重点建设课程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望各教学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准备,将《宁夏大学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于2003年8月30日前送交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主要内容
附件2、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

宁夏大学教务处
2003年6月4日

附件1:
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的要求,结合教学过程的主要因素和教学要求,考虑到目前教学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的实践经验,建设好一门课程,至少应达到以下九项基本要求:
1、有一套好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适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大纲;
2、有一套好的适应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3、有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创新能力培养的具体要求及训练方案;
4、有切实可行的教学活动的组织计划;
5、有规范、严格的考核办法和符合课程特点的试题库;
6、有高水平的教师进行教学,其中主讲教师达到“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合格以上标准,教学中要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加强教师的指导作用,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7、在课程教学中广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8、有符合课程特点的其他有特色的改革内容。
9、课程建设成果、经验的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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