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号 2002-2003学年度第二学期实习工作安排意见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本学期,我校人文学院、数学计算机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械工程系、外国语学院、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共2052名非教育专业学生和191名教师,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计算机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系、美术系共517名教育专业学生和51名教师进行毕业实习、课程实习,除教育科学学院110名学生另行安排外,经与各院系协商,现将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非教育专业:

院系

专业

班级

时间

地点

学生
人数

指导教
师人数

人文
学院

新闻学

00级本科

2-7月

宁夏日报社、新消息日报社等

80

16

广告创意与设计

00级高职1、2班

2-7月

银川市各广告公司

46

9

数学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软件
99级1、2、3班
1-5月
银川市各公司
131
27
应用数学
99级应用
1-5月
银川市各公司
37
8
计算机应用
高职1、2、3班
1-5月
银川市各公司
124
25
金融数学
00级高职
1-5月
银川市各公司
34
7
物理电气信息学院
通讯工程
00级1、2班
6月
铁通公司等
98
5
电子信息
00级1、2、3班
6月
正科电脑公司等

139

8
电气自动化
99级
2-3月
东方坦业、圣雪绒等
50
5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
99级1、2班
4月
宁夏电通公司、宁夏教育软件公司
94
11

化学化工学院

应用化学
99级
2月
区内各大中型企业、宁夏药厂等
33
2

化学工程

99级1、2班

2月

区内各大中型企业、宁夏药厂等

67

4

资源环境学院

土地管理

00级2班

2-4月

宁夏各县市

25

3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00级4班

2-4月

宁夏各县市

23

3

机械工程系

过程装备与控制

99级3班

1月

南京

33

2

过程装备与控制

01级4、5班

7月

宁大实验工厂

74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2级1、2、3班
7-8月
宁大实验工厂
114
3

过程装备与控制

02级1班

7月

宁大实验工厂

32

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99级3、4班
3-5月
宁夏外事办等
42
6
政法学院
法学
00级5、6班
3-5月
城区检察院
63
2
行政法律事务
00级11班
3-5月
新城检察院
50
1
律师事务
00级9班
3-5月
城区法院
54
2
司法文秘
00级8、10班
3-5月
郊区检察院、法院
79
2
行政管理
00级专科
4月
银川市政府及行政机关
25
2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专科班

2-3月

区内

26

2

市场营销

99级1、2班

2-3月

区内

75

4

会计学
00级专科
2-3月
区内
35
2
酒店管理
00级
2-3月
区内
25
2
电算会计
00级
2-3月
区内
43
2
会计学
99级本科
2-3月
区内
45
2
金融
00级专科
2-3月
区内
36
2
农业经济学
99级本科
2-3月
区外
58
4
经济学
99级本科
2-3月
区外
47
2

工商管理

99级本科

2-3月

区外

47

2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00级1班

6月

银川动物园、养殖场等

42

5

生物科学

01级1、2班

2-7月

秦岭、青海、贺兰山等

58

6

二、教育专业:
实习时间:(本科:3月17日-5月16日 专科:3月17日-4月30日)

专业人数

实习学校

99级
思政

00级
中文

99级
英语
00级
数学

99级
物理

99级
地理

99级
生物

99级
体育

99级
美术

合计

48本

66专

72本
31专

47本

30本

48本

45本

20本

407

6

8

9
4

6

5

6

5

2

51

宁大附中

7
6
8

6

6

33

银川十中

8

7
8
4

10

37

银川十一中
6
6
银川十二中
3
3

银川十三中

8
8
7
7

3

33

银川十四中

8

8

1

8

25

银川十五中

8
8
3

19

银川十六中

8
8

8

6
8

6

44

银川十八中

7

8

8
8
5

36

银川铁中

8
8
7

5

8
6

42

宁夏护校

8
8
8

24

长庆高级中学

8
8
7

23

一职高

7

4

11

二职高

8
8
3

19

李俊中学

8
8

16

光华职中

3

3

银川师范

3
10

13

原籍学校

3
1
1
4

11

20

三、工作要求:

1、非教育专业实习由各院系独立完成。为保障实习质量,便于检查、协调,各院、系实习师生在下实习点两周前请将非教育专业的工作计划送实习实践管理科。计划中应写明实习目的、内容、任务、实习时间、地点、实习方式、方法、实习经费预算、实习师生分布状况等项内容。在下实习点一周前,进行实习动员,做好下点前的准备工作。
2、教育专业各院系在3月1-3日,将学生分组名单及指导教师名单送实习实践管理科。3月12日,教务处召开分管实习工作院系院长、主任、指导教师会议,安排实习有关工作。3月13日,领队教师、指导教师亲自到实习学校联系实习的具体工作。3月14日,各院系分别进行实习动员,学习《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及其它有关文件,领取实习用品,做好下点准备工作。专科生3月17日-4月30日,本科生3月17日-5月16日,根据实习学校的安排,实习生进行教学与班主任工作实习。专科生5月1日返校,最迟于5月12日必须上课。本科生5月17日返校,5月19日上课。
3、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地工作,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涉实习单位的内部事务,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和离开实习岗位。教务处及各院系的负责人要不定期地巡视检查,以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
4、请各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指导教师对我校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进行严格管理。实习期间,我校实习生如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纪律及有关规定,实习单位有权停止该生实习,并请通知我校教务处进行处理。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我校指导教师合作对我校实习生如实进行成绩的评定,优秀率原则上限制在25%。
5、实习结束两周内,各院系各实习点将实习总结及学生实习鉴定表、评选出的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送实习实践管理科。
6、期末考试前适当时间,各系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同时教务处表彰奖励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

宁夏大学教务处

200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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