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号 关于抽查期末考试试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落实本科教学整改措施,做好考试过程的监督、检查,本学期初将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按《宁夏大学教学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一次抽查。具体工作如下:
1、各院、直属系、部所属系、教研室负责人抽查所属本科专业一至四年级各一个班一门课程的全部试卷。
2、各教学单位领导抽查系、教研室抽查过的试卷的20%。
3、教务处于3月3日开始抽查各教学单位抽查过的试卷的20%。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抽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并计入年终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总分。
教 务 处
200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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