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 关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宁夏大学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工作流程的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11月8日—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仍采取各院系自查方式进行。各院系成立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的教学、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二、要对教师的教案、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上课情况、辅导答疑、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通过教研室听课,公开课、与学生座谈等方式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指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全体教师。
三、各相应教学单位要对实验室、实验课开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基础课实验室和基础课实验,内容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实验室名称功能的标示、实验报告的整理归档、实验课课表的制作、基础课实验做到学生每人一组,以及实验项目和实验开出率的统计。
四、各教学单位要对教材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五、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各单位还应重点对教学档案、学生学籍管理档案、重修考试情况进行检查。

教 务 处
200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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