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号
关于各教学单位相互授课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关于各教学单位相互间授课酬金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期末按《宁夏大学各教学单位相互授课酬金报表》如实填写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 2、教务处在每学期期末按《200 -200 学年第 学期宁夏大学各教学单位相互授课酬金统计表》进行统计,各教学单位相互间授课酬金的差额,由教务处按《200 -200 学年宁夏大学教学单位教师工作量津贴发放表》转拨各相应教学单位。 附表:宁夏大学各教学单位相互授课酬金统计表 宁夏大学教务处 2004年1月2日 |
上一条:02号
宁夏大学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工作时间、任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