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 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工作安排意见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本学期,我校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农学院共2112名非教育专业学生和179名指导教师,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音乐系(含新华学院音乐专业02级)共581名教育专业学生和63名指导教师,进行毕业实习实践、课程及认识实习。除教育科学学院76名学生另行安排外,经与各院系协商,现将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非教育专业:

系别
专业
班级
类别
时间
地点
学生人数
指导教师人数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02级

9月19日—11月30日
对外汉教中心、民族预科部等
50
6
文秘
02级
8月29日—12月30日
兴庆区政府办、金凤区政府办等
41
6
外国语学院
英语
02级
9月19日—11月15日
外事办等
58
7
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02级电子①②班
9月19日—11月15日
外事办等
58
7
通信工程
02级通信①②班
9月16—30日陕西宝鸡烽火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等
98
10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02级自动化①②班
76
资源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04级③班
专业课 程实习
10月份3天
银川污水处理厂
环保局
110
4
03级③④班
地理信息系统
02级②班
10月份2天
区内 景观点

专业实习基地

140
6
04级①②班
03级②班
地理科学
02级①班
166
8
04级①③班
03级①②班
机械工程学院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2级
生产实习
10月1日—11月8日
昌昊汽贸公司
33
2
03级
教学实习
9月26日—30日
校内
32
4
10月17日—21日
校内
32
2
过程装备与控制
05级
认识实习
2006年2月17日—24日
区内
40
2
02级
毕业实习
2006年2—3月
南京
28
2
交通运输
03级
驾驶实习
9月-10月
颐安驾校
77
2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02级
课程实习
9月8日
金山林场、植物园等
57
6
02级
生产实习
11月1日—2006年1月11日
实习基地
57
8
03级
课程实习
9月3、4日
贺兰山
54
2
05级
10月份
80
4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03级土木大平台
课程实习
11月中旬(半周)
区内
201
6
城规建筑
03建筑,城规
11月份(2周)
校内
68
3
02城规
生产实习
8—9月(5周)
区内
44
2
水利
02级水利、工管
课程实习
10月份(2周)
77
3
03级水利
10月份(半周)
31
2
交通管理
03交通
10月份(2周)
37
3
农学院
农学
02级
毕业实习
4-9月
区内
28
8
植保
02级
22
6
农业资源
02级
2006年1-5月
31
6
园林
02级
39
8
园艺
02级
28
8
森林资源与游憩
02级
26
6
动物科学
02级
23
6
动物医学
02级
36
8
食品科学与工程
02级食品班
29
6
02级生物班
30
6
草业科学
02级
4-9月
22
5

二、教育专业:

系别
中文
外语
化学
历史
生物
地理
音乐
合计
学生人数
164
111
80
43
49
37
97
581
指导教师人数
13
11
11
6
5
5
12
63
宁大附中
10
10
7
5
8
40
银川十中
8
6
5
6
6
7
38
银川十三中
8
7
8
7
30
银川十四中
8
7
6
5
8
34
银川十五中
6
6
5
4
21
银川十六中
8
8
6
6
5
33
银川十八中
8
8
6
8
30
银川二十四中
10
10
6
8
34
银川长庆高级中学
8
7
4
4
23
银川二十五中
8
6
6
5
25
银川二中
6
6
6
4
22
银川二中西校区
10
6
6
6
28
医学院西区
8
8
8
24
银川第二职高
8
6
14
银川唐徕回中
8
7
8
8
31
银川三中
7
6
13
银川五中
5
2
6
13
贺兰回中
6
6
原籍学校
30
35
2
10
19
7
19
122

三、工作要求:

1、非教育专业实习工作由各院系独立完成。为保证实习质量,便于检查、协调,各院、系在实习生下点两周前请将非教育专业的实习计划送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计划中应写明实习目的、任务、实习时间、地点、实习方式、方法、实习经费预算、实习师生分布状况等项内容。在下实习点一周前,进行实习动员,做好下点前的准备工作。
2、各院、系在9月13日,将教育专业实习生分组及指导教师名单送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9月14日下午4时,在教务处会议室(A区综合楼406)召开分管实习工作院系负责人、指导教师会议,安排实习有关工作。9月15日,领队教师、指导教师亲自到实习学校联系实习的具体工作。9月15日上午,各院系实习生以班级为单位在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统一领取实习考核表、教案表等实习用品。9月16日下午,各院、系分别进行实习动员,学习《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实习用品,做好下点准备工作。9月19日—11月11日,根据实习学校安排,实习生进行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11月14日返校上课。
3、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地工作,要遵照我校对实习工作的统一要求,坚守岗位,以身作则,不得擅离职守。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涉实习单位的内部事务,不得擅自调换或离开实习单位,教务处及各院、系的负责人要不定期地巡视检查,以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
4、请各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指导教师对我校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进行严格管理。实习期间,我校实习生如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纪律及有关规定,实习单位有权停止该生实习,并通知我校教务处进行处理。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我校指导教师合作对我校实习生成绩如实进行评定,成绩必须按百分制记载,90分以上(含90分)成绩者原则上控制在25%

以内。
5、各院、系要在实习结束、学生返校后两周内,进行一次实习课讲评活动。讲评可以参照毕业答辩的形式进行,选拔部分在实习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参加,也可自由报名,讲评人数由学院根据情况自定。参评学生的分数作为实习成绩的一部分记入实习成绩(比例由各院、系确定),综合成绩低于实习成绩时仍以实习成绩为准。通过讲评,结合实习表现,评选出校级优秀实习生和院级优秀实习生。原则上,优秀实习生必须在参评学生中产生。
6、实习结束两周内,各院、系将实习总结及学生实习鉴定表、评选出来的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送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
7、期末考试前适当时间,各院、系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同时教务处表彰奖励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

宁夏大学教务处
200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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