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号 关于对陈剑等2名学生做降级试读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化学化工学院2003级化混班学生陈剑(12003240206)、丁燕华(12003240434),在2004~2005学年中实修学分未达到应修学分的一半,根据《宁夏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第33、35、36条规定,已做了跟班试读的处分。因学生基础较差,无法跟班试读,经本人和家长申请、所在院系及教务处签署意见,决定给予陈剑等2人降级试读的处理。 宁夏大学教务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