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工作安排意见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本学期,我校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农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和音乐学院共2938名学生和221名教师进行毕业实习实践、课程及认识实习。其中有377名教育专业学生和45名教师进行教育实习。经与上述各学院协商,除教育科学学院应用心理专业2003级78名、教育技术专业2003级73名学生实习(共12名指导教师)由本院自行安排外,现将其他各教学单位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类非教育实习:

院系
专业
班级
实习类别
时间
地点
学生人数
指导教师人数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秘
03级

8—12月
区内
50
5

外国语学院

英语
03级
9—11月
外事办、旅游局等
45
6
日语
03级
市内各外事旅游机关
19
3
阿语
04级
市内各外事单位、阿语学校
18
3
物理电气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03级①②班
9月4—17日
陕西宝鸡烽火无线电厂
92
4
通信工程
03级
50
2
电气工程与自动 化
03级

9月18—30日

吴忠万胜生物有限公司
38
2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分析
04级

课程见习

本学期内随机确定

区内各有关单位
200
10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
制药工程

资源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05级
专 业 课 程

实 习

10月中旬
环保系统及生态保护等部门
34
4
06级
45
2
地理信息系统
03级
10月中旬
与专业相关的单位或部门
39
2
06级
45
4

地理科学

05级①②班
10月中旬
生态保护等单位
75
4
04级
42
4
06级
45
2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
03级
生产实习
暑假

区内

120
6
交通运输

03级

课程实习
9月
区内
75
4

过程装备与控制

03级

毕业实习

2007年2月

南京扬子石化

47
3
06级

认识实习

12月
市内各工厂
80
3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
03级
生产实习
11月—2007年1月
实习基地
54
6
04级
课程实习
10月
贺兰山
44
2
06级
80
4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04级①②班
认识及课程实习
9月、11月
区内
84
6
城市规划
04级
区内
校内
38
4
建筑学
04级
35
4
水利
04级
青海
40
6
工程管理
04级
区内
40
4
交通工程
04级
73
6
农学院
农学
04级
课程实习
本学期
区内
12
2
03级
23
1
植保
03级
34
农业资源
03级
27
园林
03级
48
3
04级①②班
77
外聘1人
园艺
04级
45
3
林学
04级
26
4
森林资源与游憩
03级
41
3
动物科学
03级
25
3
04级
36
4
动物科学大类
05级①②班
72
1
动物医学
03级
34
4
04级
38
6
草业科学
03级
43
1
04级
31
3
食品科学与工程
03级食品班
42
2
03级生物班
57
3
04级食品班
22
5


注:上学期安排并已开始的农学院农学、植保和草业2003级毕业实习应沿续至本学期9月下旬结束。

二、教育专业:

专业
英语
化学
生物
地理
音乐
合计
学生人数
80
73
75
40
109
377
指导教师人数
7
9
7
10
12
45
宁大附中
5
6
5
4
6
26
银川一中
2
4
4
4
14
银川二中
4
4
4
3
15
银川三中
5
5
4
6
20
银川十中
4
5
7
16
银川十四中
4
5
4
5
18
银川十五中
5
5
7
17
银川十六中
4
5
4
5
18
银川十七中
2
6
8
银川十八中
4
4
5
4
5
22
银川二十四中
5
6
5
4
20
银川唐徕回中
4
6
2
5
17
长庆高级中学
5
4
5
4
3
21
贺兰回中
6
6
银川五中
3
3
合计
47
52
44
40
70
253
自主实习合计
33
21
31
0
39
124
总计
80
73
75
40
109
377

三、工作要求:

1、非教育实习工作由各学院按上述计划独立完成。为保证实习质量,便于检查,各学院在实习生下点前两周应将非教育实习执行计划送交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计划中应写明实习目的、任务、实习时间、地点、实习方式、方法、实习经费预算、实习师生分布状况等项内容。在下实习点前一周,应进行实习动员,做好下点准备工作。
2、教育实习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安排。9月13日下午3:30,在教务处会议室(A区综合楼508)召开相关学院分管实习工作的负责人及全体指导教师会议,安排实习有关工作。9月14日,领队教师、指导教师亲自到实习学校联系实习的具体工作;9月15日上午,各学院实习生以班级为单位到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统一领取实习考核表、评分表和教案表等实习用品。9月15日下午,各学院分别进行实习动员,学习《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实习用品,做好下点准备工作。9月18日—11月3日,根据实习学校安排,实习生进行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11月6日进入实习总结阶段,并做好告别实习学校的善后工作。11月10日下午实习生正式返校。
3、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地工作,要遵照我校对实习工作的统一要求,坚守岗位,以身作则,不得擅离职守。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涉实习单位的内部事务,不得擅自调换或离开实习单位,教务处及各学院的负责人要不定期地巡视检查,以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
4、请各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指导教师对我校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进行严格管理。实习期间,我校实习生如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纪律及有关规定,实习单位有权停止该生继续实习,并通知我校教务处进行处理。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我校指导教师合作对我校实习生成绩如实进行评定,成绩必须按百分制记载,90分以上(含90分)成绩人数,原则上控制在25%

以内。
5、各学院应在实习结束、学生返校后两周内,进行一次实习课讲评活动。讲评可以参照毕业答辩的形式进行,选拔部分在实习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参加,也可自由报名,讲评人数由学院根据情况自定。参评学生的得分作为实习成绩的一部分计入实习总评成绩(比例由各学院确定),若综合讲评得分低于实习成绩时仍以实习成绩为准。通过讲评,结合实习表现,评选出校级优秀实习生(每班1名)。原则上,优秀实习生必须在参评学生中产生。
6、实习结束两周后至第三周,各学院务必将实习总结及评选出来的优秀实习生、优秀指导教师(每班1名)名单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学生实习鉴定表直接送学生处档案室。
7、期末考试前适当时间,各学院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同时教务处表彰奖励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


宁夏大学教务处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报:校党政领导
送:计财处、学生处、后勤集团、各实习学校
发:各实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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