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确定2008年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地区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8)25号]精神和《宁夏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须有270名教师、500名学生参加2008年全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测试合格后,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制作、编号、盖章,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印发的等级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性质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一项语言类标准化水平测试。
二、测试目的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目的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我国国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弘扬中华民族文化。
三、测试费用
今年我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费用全部由自治区语委承担,测试人员免费参加。
四、我校师生参加测试培训和等级证书取得后的用途
1.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将作为教师、编辑、记者、文字录入人员或校对、广告等职业准入的必备条件;以上岗位人员逐步实行持汉字应用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2.我校教师参加本次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培训和取得的汉字应用水平等级证书,将作为职称晋升前参加继续教育的条件证明,继续教育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3.我校学生取得汉字应用水平等级证书,可计奖励学分2个,证书取得后由教务处制发文件予以落实。
五、我校测试对象
1.教师:1977年1月以后出生的全校在编在岗青年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2.学生:人文学院2006级汉语言文学(师范)1、2、3班、文秘班;数学计算机学院2006级数学与应用数学1、2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班;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2006级物理学(师范)1、2班;化学化工学院2006级化学(师范)1、2班;教育科学学院2006级小学教育1、2班学生,以上13个教学班,共500名学生参加测试。
六、培训时间
时间 地点 培训对象
10月25日上午八时 B区本教131教室 数计学院、教科学院和化工学院参测学生
10月26日上午八时 南校区本教131教室 所有参测教师
10月26日上午八时 B区本教131教室 人文学院和物电学院参测学生
七、测试时间
1.时间:2008年11月16日上午9时考试,考试时间80分钟。
2.地点:校本部A区教学楼。
八、有关说明
1.参加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所需教材由教务处免费提供。教师的教材培训时现场发放,学生的教材由各班班长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
2.参加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教师在26日培训后需现场采集电子照片。
3.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于23日前将本单位参加测试教师的相关信息(见附件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负责通知、召集参加测试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培训、采集照片。11月11日到教务处教研科(A区主楼五楼501室)领取准考证。
4.参加测试学生的准考证由各班班长于11月12日到教务处教研科(A区主楼五楼501室)领取。
联系人:杨润萍、赵 霞
联系电话:2061013
附件:1.各教学单位参加测试教师名单
2.参加测试教师信息登记表
宁夏大学语委办公室 宁夏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组织 汉字应用水平 测试 通知
抄 送:王燕昌副校长,处领导。
语委办公室 200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