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品课程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11月11日—18日,学校对全校精品课程的建设情况,做了全面检查。目前,我校共有各级别精品课程152 门,其中国家级1门,区级47门,校级104门。从总体建设情况看,这些课程在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都较好地发挥着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1.认识上,对精品课程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把握不够准确;
2.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还不明显;
3.课程录像效果较差,授课录像全程上网情况较少;
4.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体现不够充分;
5.有的课程片面追求申报成功与否,忽视了内涵建设,还不能较好地实现资源共享;
6.有的教学单位对精品课程建设疏于管理,缺少关心和支持。
为了切实发挥精品课程的作用,落实精品课程建设要求,现将精品课程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不再组织新的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2000年至2002年学校批准建设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见附件1)依据《宁夏大学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宁大教发〔2005年〕23号)、《宁夏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办法(试行)》要求,学校将在2009年3月12日之前对重点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符合要求的,发文认定为校级精品课程,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重点建设课程称号。
二、在建精品课程,本学期期末考试前要完成网站和相关内容更新工作,并将更新内容目录以书面形式于2009年1月9日交教务处教研科。
三、申报精品课程需要学校录制教学录像的单位需填写《宁夏大学精品课程录制教学录像申请表》(一式2份),提前一个月交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后,由教务处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下达录像任务,录像所需的耗材费用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耗材费中支付。各教学单位也可自行组织录像,录像所发生的费用由学院支付。
四、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凡项目负责人调离、退休等都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五、重点课程结题应填写《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并于2009年2月27日前将申报表纸质文本一式2份交教务处教研科(A区主楼501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zhao_x@nxu.edu.cn。
联系电话:2061013(6013),联系人:赵霞。
附件:1.校级重点建设课程一览表
2.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3.宁夏大学精品课程录制教学录像申请表
宁夏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教学 精品课程 建设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教务处教研科 200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