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宁教师办[2010]46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本次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赛事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范围: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参赛字体:楷书、隶书、行书。
3.软笔(毛笔)、硬笔(钢笔)均可。
4.作品规格:软笔,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用A4纸打印或复印。
5.作品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字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
6.作品类别:每位选手只能选报一种书体类别作品。
二、组织程序
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参赛者名单(含姓名、学院班级、学号、个人联系方式)、报名表及参赛作品汇总,于6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将优秀作品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语委办。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从报送的作品中评选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上报全国组委会参加决赛。
三、奖项设置
自治区教育厅、国家语用司分别设置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四、其他事项
1.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是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推行规范汉字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青少年语文素养,提高全社会的汉字规范化水平,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积极作用。各教学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学生踊跃报名参赛,并以此次比赛为契机推动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涵,确保大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2.凡参赛作品应书写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软笔作品使用毛笔,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组委会享有使用权。
联系人:赵霞 联系电话:2061013

宁夏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教学 书写大赛 组织 通知
教务处教研科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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