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226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宁教高〔2012〕25号)精神,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工学习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226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宁教高〔2012〕25号)。根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目标、内容、遴选方式、申报条件、建设经费等要求组织系(教研室)申报,根据专业优势,认真遴选推荐。
二、各教学单位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电子文本至yangrp@nxu.edu.cn。
三、学校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推荐名额,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实际,择优确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布点并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教务处杨润萍 联系电话:2061013
附件:《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宁夏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