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杜亮等159名学生学籍处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6-10-28 点击数:
宁大教发〔2016〕17号
杜亮等159名学生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中实修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课程学分之和的1/2,根据2011年6月修订的《宁夏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2014级109名学生作跟班试读处理。根据2015年7月修订的《宁夏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2015级50名学生作留级试读处理。试读期限一年,试读期内,学籍另册管理。2015级学生试读期满后,若累计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应修学分的50%(含50%)以上者,或试读期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予以退学。
经2016年10月27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杜亮等159名学生试读处理。
附件:2015—2016学年试读学生名单
宁夏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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