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数学教学改革方案(2008年10月制定,2017年6月第3次修订)

作者: 时间:2019-03-13 点击数:

大学数学课程是最重要的公共基础课程,通过本课程教学,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逐步形成数学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学习后续课程和解决其它学科的一些理论问题奠定必要的数学基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教育部对高等院校数学课程的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大学数学课程按理、工、经管、文四大类,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学生的不同要求,试行分级教学改革。

一、基本原则

(一)大学数学系列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四门,其核心部分是《高等数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以不同教学对象为目标、以优化整合教学内容为重点、以建设立体化优质教材为核心”,使大学高等数学课程能够满足相关专业不同数学程度学生选修的要求。

(二)适当删减一些抽象繁杂的理论证明和难度较大的解题技巧等内容,注重数学思想、数学概念的引入,加强基本计算方法的训练,增加应用内容,培养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分类

(一)工科类:包括化学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的相关专业及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二)理科类:包括农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相关专业和教育学院的教育技术专业及资源环境学院的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

(三)经管类:包括经济管理学院的相关专业及国际教育学院的会计学(SQA HND国际项目)、工商管理(SQA HND国际项目)专业。

(四)文科类:包括教育学院、人文学院的相关专业。

三、课程设置

大学数学课程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分为不同层次,学生在选修时,最低必须选修所在专业规定学分层次,可以选修高一层次学分的课程。

(一)高等数学:两学期修完。根据专业和学生的需求每学期按照6、5、4、3学分分别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授课计划,设计不同的教学内容。

第一层次:每学期6学分,工科A类。

第二层次:每学期5学分,工科B类。

第三层次:每学期4学分,理科C类、经管类。

第四层次:每学期3学分,文科类。

1.教学要求。每层次每学科大类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学进度。

2.考核方式。统一命题考试,统一流水阅卷。

(二)线性代数:一学期修完。根据专业和学生的需求,按照3学分和2学分分别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授课计划,设计不同的教学内容。

第一层次(A类):3学分,工科类、经管类。

第二层次(B类):2学分,工科类、理科类。

1.教学要求。每层次每学科大类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学进度。

2.考核方式。统一命题考试,统一流水阅卷。

(三)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学期修完。根据专业和学生的需求,按照3学分和2学分分别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授课计划,设计不同的教学内容。

第一层次(A类):3学分,工科类、经管类。

第二层次(B类):2学分,工科类、理科类。

1.教学要求。每层次每学科大类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学进度。

2.考核方式。统一命题考试,统一流水阅卷。

(四)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一学期修完,机械工程学院卓工班。

(五)高等数学综合提高班

1.教学内容:高等数学的思想及解题技巧

高等数学的思想及解题技巧为全校选修课,每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一学期修完,共计80学时,每周5学时,核计5个学分。

2.考核方式:全校统一试卷考试。

四、实施要求

(一)教学管理

1.为了保证教学质量,高等数学实行小班(≤50人为1个自然班)授课,一般不超过两个教学班。

2.实行集体备课制度。大学数学实行集体备课制度,任课教师定期举行教研活动,就教学中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

(二)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大学数学教学改革的重点。根据不同学分设置不同的知识结构和教学要求,各教学班的教学课程不再按教材的编排逐章逐节地讲授,而是将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学时分为若干个知识点,每个知识点为一个教学单元,以教学单元进行讲授。适当删减一些抽象繁杂的理论证明和难度较大的解题技巧等内容,注重数学思想、数学概念的引入,加强基本计算方法的训练,增加应用内容。

(三)教学方式

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教学,特别是研究性教学及利用微课、慕课等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精讲多练,改善课堂教学效果。

(四)辅导答疑

1.教务处安排专门辅导答疑室,数学统计学院安排教师,每周一次固定时间面向全校学生集中辅导答疑。

2.每个教学班建立微信群,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并利用微信群安排学生课前预习、课后练习等。

3.为了满足学生能在不同时间得到辅导,数学统计学院逐步建立大学数学网上辅导答疑系统,通过网络进行辅导答疑。

4.学院按照教师实际辅导答疑次数和时间据实核算教学工作量。

(五)考核和评分方式

鼓励任课教师进行随堂单元测验,每学期由学院统一安排期中考试1次,并将单元测试成绩和期中考试成绩记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中。课程总成绩=出勤+课堂提问+平时小考(单元测试)+作业+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各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由学院确定,并以一定方式开课前告知学生。

五、任课教师任务及教改要求

(一)全校大学数学教学的任课教师(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除外)由数学统计学院承担,学校鼓励数学统计学院除大学数学教学中心的教师以外的教师承担大学数学教学工作。每位任课教师最少承担1个教学班、最多承担任4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

(二)教学改革与研究。数学统计学院应切实组织好大学数学教学改革的实施工作,利用集体备课等方式抓好教研活动。学校成立大学数学教学改革课题组,数学统计学院成立相应的子课题研究组,对于子课题研究组的课题学校在教改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

六、教学效果评估

(一)学生实行学分奖励制度。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联合赛区一、二等奖者计2个学分,获全国二等奖者计4个学分,获全国一等奖者计6个学分,以上学分可计入创新学分模块,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可参照执行。竞赛获奖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及研究生推免时可适当加分。

(二)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由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同行评教、教学管理评教的“四位一体”评价方式组成,并按照“四位一体”评价奖励办法对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予以奖励。

上一条: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改革实施方案(2008年10月制定,2017年6月第3次修订) 下一条:宁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2009年10月制定,2015年4月第2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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