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课程公约”使教与学不再是糊涂账 上课须与老师签“合同”
作者: 时间:2003-03-26 点击数:
中国教育报讯 据《文汇报》报道,这学期复旦大学选修邓小平理论课的学生在试听第一节课时都接到了上课的社科部教师姜华的一份学生和老师的权利和职责都十分明确的“课程公约”。“公约”详细列出了他对学生的要求,以及学生在课内、课外做些什么就能向老师要求得到什么样的分数。这是复旦大学实行学分制后的“新产物”之一。此次社科部老师推出的“课程公约”是为了让学生在试听之初就能够了解上这门课的要求,不再是学习、考试一笔“糊涂账”。
过去,学生每门功课的成绩虽然最后都由出勤率、课堂提问、作业质量以及最后考试成绩组成,但事实上,学生对于自己期末的成绩究竟是如何评出的了解并不多,常常是一笔“糊涂账”。而学校在未实行选课制时,所采取的往往是一考定成绩的做法。
姜华告诉记者,他自己已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好几年了,实行学分制后,总觉得过去对学生的评分制度不够完善。学校现在给了老师一定的评分自由度,但是不少老师是根据学校的建议采用“2+1”的上课方式,即两节课由老师上课,一节课由老师自由教学,老师根据学生平时的调查报告、论文、辩论等成绩给分。但即使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会由于老师的看法、观点不同,而导致对学生评分的差距。有的学生就认为老师评分是“暗箱操作”,甚至认为老师偏心而产生逆反心理。
而且在学分制的情况下,评分的状况也会影响学生的选课状况,有的学生愿意选平时管理比较松,考试也卡得不那么紧的老师,而有的学生就因为有些老师虽然讲课很精彩,但考核太严格而放弃听好老师的课。同时学生也是“众口难调”,有的赞成老师根据作业评分,有的则认为应该一考定成绩。
而现在姜华说,他制订了“课程公约”后,在“公约”上详细列出了评分标准,包括宗旨,成绩评定,课外资料的获取,评分的原则,以及人事保障六个部分,明确告诉学生“种什么,得什么”。这样学生只要按照“课程公约”上的条目对照自己的作业和表现,就能知道自己的最后成绩,也不用担心最后的成绩是否有人为因素。同时姜华还请了10位学生担任自己的助理,每人分管10至15人的作业,还负责监督他是否按照“课程公约”办事。
有关教育专家认为,国内高校实行学分制后,这样的现象会越来越多。在国外,上课签约已经不是新鲜事。因为实行学分制后,教育越来越成为一个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教师和学生之间都有互相挑选的余地。在国外,很多教授甚至会亲自发送传单,欢迎学生选听自己的课,一旦学生确定来上这门课后就要在“临时合约”上签字,表明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姜华的课已经是“课程公约”实施的第三周了,他的教室里依然坐满学生。他说,最明显的是自己上课的效率提高了,学生和自己扯皮的事明显减少,他有了更多的精力来备课。
(摘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