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情况四号通报

作者: 时间:2021-12-28 点击数:


2021年12月23-24日,2020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1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无纸化期末考试继续在文萃校区文萃二教机房进行,考试期间,纪委书记周运生在教务处副处长张腾的陪同下对考试进行了巡查。尽管学校三令五申考试纪律,严禁学生考试作弊,但仍然有少数学生置若罔闻铤而走险,对于这些作弊学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报告,现将考试情况通报如下:

数学统计学院2020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生魏哲(学号:12020241687)在《大学英语Ⅲ》考试中作弊。

音乐学院2018级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李沁彧(学号:12018245091)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课程重修考试中使用手机作弊。

以上二位同学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中卫校区商学院2018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连宇男(学号:12018245836)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类》课程考试中违纪。

此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截止目前全校共通报了6名考试违纪学生;2名考试作弊学生。希望广大同学以此为戒,认真复习,诚信考试。

教务处

2021年12月27日

上一条:宁夏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情况五号通报 下一条:关于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的补充通知

宁夏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C) 2002-2015 网站维护:宁夏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