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作者: 时间:2021-10-25 点击数:

各位考生:

你们好!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考生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要外出,不要到聚集性场所。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且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宁后的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如出现相关症状(体温异常<≥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之一者),须在定点医院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注:因疫情防控被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的考生请考前与各考区联系报备)

自考前14天起,考生每天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做好个人防疫工作,打印并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和健康情况承诺书》(见附件),经考场监考教师审查确认、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场。每科考试进入考场时,均需将一份填写完整的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和健康情况承诺书交给监考老师。考试过程中,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

二、做好考前准备

考生可于10月25-30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考生只允许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如有违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配合做好入场检查

考生持《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和健康情况承诺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每科开考前30分钟,在考场前门入口处视频监控下主动接受监考教师的安全检查、身份验证和身体健康监测,有序入场。

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教师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五、规范答题

考生入场后,要按要求填写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粘贴信息条形码,在答题卡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保持答题卡面的清洁,不得折叠、损毁,不得做任何标记。考试结束后,按照监考教师指令依次安全离场。

六、诚信应考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两高司法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考试违规违纪作弊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随着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工具,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附件:宁夏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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