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21-10-18 点击数: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10月30日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下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防疫事宜强调如下:
1、考试时间: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第一场(9: 00-11: 00)第二场(13: 00-15: 00)第三场(16: 00-18: 00)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
10月30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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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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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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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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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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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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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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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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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2、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入场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行程码”绿码或在“我的宁夏”APP中申领防疫健康码。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需出示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遗失来不及补办的考生需到本学院开具证明,并由辅导员签字盖章)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和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自觉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发现考生有携带手机的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后,如果发现仍有考生持有严禁携带的设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4、根据教师资格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考生须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5、如考生考前14天在宁,建议非必要不离宁。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所在学校防疫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6、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7、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入场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入考场就座后全程佩戴口罩。
8、考生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10.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及所在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
《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二维码,扫一扫可下载表格,并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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