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实验室建设讨论会日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3-08-22 点击数:


为配合学校十五规划发展的需要,应基建处的要求,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并报请主管校长同意,原定于8月28日上午召开的会议因故改为9月1日(星期一)在校本部主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宁夏大学实验室建设讨论会,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会领导与单位:有关校领导、教务处、规划处、基建处、设备与物资管理处、计财处及学校各教学单位的院长或主管教学和实验的领导。
二、讨论会内容:
1、根据本院系各专业教学要求及学校年初制定的“十五”规划阐述各院系自己的实验室发展设想,主要是实验室用房的规划、现状和问题。用房规划要实事求是,要与所设实验室相符。对用房不足的问题要进行充分说明:包括项目、用途、面积、设备情况(现有、新增)。所提问题要能经得起专家论证。
2、目前交叉学科间互上实验课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表明本院系的观点。比如:理工农科的普物;机械学院的电力拖动、电工电子实验;物电学院与数学计算机学院的计算机相关实验;生命科学学院与农学院、体育系间的生物类相关实验;化学化工学院与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资环学院间普通化学类的实验;土木学院与农学院、资环学院间的大地、工程测量实验;人文学院与政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系间的文秘、广告设计与制作实验;教育科学学院与音乐系的音乐器件训练;以及各专业的计算机网络与实验等等。
3、如何看待学校设想成立的基础课实验中心和工程训练中心。(必要性、可行性、各自应包含的范围)
三、发言的顺序(要求:理工农科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文科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由规划处领导介绍宁夏大学实验室的“十五”发展思路。由1.人文学院、 2.美术系、 3.化学化工学院、 4.教育科学学院、 5.经济管理学院、 6.机械工程学院、 7.农学院、 8.预科部、 9.生命科学学院、 10.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11.外国语学院、 12.音乐系、 13.物电学院、 14.资环学院、 15.政法学院、 16.体育系、 17.数学计算机学院介绍本院系的实验室发展设想。
要求各单位的发言要有文字材料、尤其是第一项内容,发言后把文稿交到教务处,以便为学校今后实验室的建设提供参考。

宁夏大学教务处
2003/8/21

上一条:开学第一天上课情况通报 下一条:开学第一天上课情况通报

宁夏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C) 2002-2015 网站维护:宁夏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