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02-2003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3-04-2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预防“非典”工作的要求,现将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做如下调整:
一、从4月21日起,所有超过150人的公共合班课停课复习(不包括大学英语),并在一周之内随堂考试。校本部(包括北校区)与南校区之间跨校区选修任选课的学生即日起停课,任课教师根据已修课程的情况评定停课学生的成绩,其它学生正常上课。需停课的课程见附表。
二、从4月21日开始,所有的计算机机房不安排教学计划以外的上机。教务处教室管理中心、相关教学单位、图书馆要对其管理的、正在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微机室、阅览室每天消毒两次,并打开窗户,保证空气流通,干净卫生。
三、各教学单位于4月28日前将下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及全校任意选修课计划交教务处教务科。非教学单位的相应人员按上述日期到教务处教务科报任意选修课。全校任意选修课网上选课在下学期第二周进行。
四、我校实习学生(包括所有师范类、非师范类实习生)从4月21日起返校,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4月18日通知的要求,到当地的卫生防预部门进行登记。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我校针对学生预防“非典”的各项措施,做到万无一失(详见《宁夏大学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2号)第十六条》)。学生返校后,各教学单位尽快确定教育实习成绩并抓紧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答辩工作。
五、凡需赴外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我校本科生,一律按教育部的要求,不得离校。变更后的时间等候通知。
六、我校学生晚自习的时间从4月21日起调整为晚7:00-9:00。
七、各教学单位于5月13日之前,将所有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包括论文、实习成绩)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八、毕业班学生重修考试于4月30至5月2日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报名,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过期不候。5月9日至11日,进行毕业生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九、5月20日,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定由学位办公室提交的2003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材料,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十、5月30日后,毕业生分批离校。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毕业生的学业成绩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确保毕业生按时离校。
十一、按教育部的要求,“五一”期间学校不放假正常上课,课程按校历自然周数顺延。
十二、本学期按校历安排14个教学周。初步拟定非毕业班的学生于5月26日停课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26至6月5日,6月7日放暑假,各教学单位目前按上述时间安排各项工作。有关期末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十三、6月21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正常进行。我校区内学生届时返校考试,取消区外学生的考试,已报名的区外学生由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退还考试费。
十四、各教学单位除教学计划的课程之外,不再安排其它较大规模的非教学活动。
十五、教务处将根据预防“非典”工作的要求,随时对教学工作做出调整。
附表:需停课课程
教 务 处
200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