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宁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报告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3-04-0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宁夏大学教学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凡参加2003年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教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宁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报告书》(附件)。教学单位听课记录、任课学期教案、任课学期教学日历、任课学期教学进度表及评价报告书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综合科。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7日,不报送者不予评聘高一级职称。

附件:《宁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报告书》

教务处
200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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