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与宁夏大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作者: 时间:2003-03-24 点击数:


3月23日,山东大学校长展涛与宁夏大学校长陈育宁在银川签订了两校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据悉,这是山东大学在与全国10所高校进行全方位合作中所签内容最具体实在的一个协议。
山东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为了促进两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两校达成了建立长期全面合作的如下协议:山东大学根据宁夏大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在“211工程”建设和学位点建设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实行研究生导师和教授互聘。双方根据各自的学科发展需要,从对方互聘一定数量的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宁夏大学从山东大学聘请8-10名兼职教授,山东大学也从宁夏大学聘任兼职教授),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授课、指导毕业生论文及课题研究或举行学术讲座等。组织两校知名学者演讲团互访,不定期举行高水平学术讲座。加强师资的交换和培养,双方每年互派一定数量教师到对方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进修或做访问学者。两校互派少量业务干部到对方相关院校挂职交流。根据两校学科与专业优势互派研究生到对方学校修课,并互相承认学分。两校在国家下达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内,向对方优势学科和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山东大学每年接收10名左右宁夏大学符合推荐免试条件、拟留校做师资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同时,山东大学每年安排6-8名单独命题考试的招生计划,为宁夏大学定向培养师资。

上一条:两课部02-03学年春季学期政治理论课重修辅导及考试安排 下一条:两课部02-03学年春季学期政治理论课重修辅导及考试安排

宁夏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C) 2002-2015 网站维护:宁夏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