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自治区普通高校第三批合格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3-03-17 点击数:
宁教函[2003]5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安排,自治区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专家评估组于2003年1月对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两所院校申报的第三批区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进行了评估验收,经自治区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共评定出8个区级合格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我区普通高校基础保教学实验室合格评估工作在高校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统一思想认识,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用”的原则,大胆改革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努力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经过三年的不断工作,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三年来,各高校共投入实验室建设经费1800多万元人民币,新增实验室面积1300多平方米,调整、合并“小而全”的实验室l00多个,制订和修改管理规章和制度70多条,同时建立了校系(院)两级管理新的运行体制。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合格评估工作促进了高校的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为高校扩大办学规模,全面实施教学改革和培养创新人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实验室建设是高等学校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各高校在完成本轮评估后,要巩固评估后取得的成果,继续按照实验室建设规划加快发展,深化实验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的层次和工作水平。有条件的院校要在实验室合并与调整的基础上,成立校院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加快开放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创新性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未达到合格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的学校,要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合格实验室标准进行改造和建设,尽快使学校所有基础课实验室达到合格标准。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校第三批合格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名单
2003年3月10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校第三批合格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名单
宁夏大学农学院:农学系专业基础课实验室
园林系专业基础课实验室
动物科学系专业基础课实验室
食品科学专业基础课实验室
宁夏医学院: 中医系中医学实验中心
临床医学外科学实验中心
基础部数理实验室
基础部计算机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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