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交通工程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3-02-17 点击数:
各高等学校教务处:
根据高等学校交通运输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交通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2002年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掌握全国“交通工程”专业的历史和现状,为我国交通工程专业的发展提出方向,交通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决定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开展本专业的调研和专业自评工作,要求全国办有交通工程专业的院校作好准备,积极配合高等学校交通运输学科交通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专家的检查。为此,首先要求设有交通工程专业院校的交通工程专业负责人认真填写文件所附表格。并于2003年3月31日前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自评结果报送交通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秘书处。
交通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秘书处的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交通研究中心
邮编:100022
联系人:关宏志(交通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秘书长)
E-mail:hguan@bjpu.edu.cn电话/传真:010-6739-2833
电子表格下载地址:ftp://202.112.72.62
注:请宁夏大学农学院“交通工程”专业下载并填写表格并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高等学校交通运输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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