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课程名称 |
补考名单 |
地点 |
2021年4月16日 星期五 10:00——12:00 共3人 |
环境影响评价(3人) |
2019级环境科学: 杨龙、马霜莹、韩华 |
文萃校区德润楼216室(环境生物学实验室) |
2021年4月14日 星期三 19:00——21:00 共13人 |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3人) |
2018级环境科学(中卫校区): 张雪原、杨莹、康亚琪 |
中卫校区 1号教学楼南102 |
环境化学(10人) |
2019级环境科学(中卫校区): 郝聪慧、冯新琪、苏小琴、 马金梅、余利荣、贾寒冰、 杨鹏、余进龙、刘娜、杨玲 |
2021年4月15日 星期四 19:00——21:00 共11人 |
环境生物学(4人) |
2018级环境科学(中卫校区): 张雪原、杨莹、黄龙、田洁 |
中卫校区 1号教学楼南102 |
环境影响评价(7人) |
2019级环境科学(中卫校区): 陈佳旺、黄昊、郝聪慧、武凡、 杨鹏、余进龙、李龙 |
2021年4月16日 星期五 19:00——21:00 共10人 |
环境与资源经济学 (10人) |
2018级环境科学(中卫校区): 马丽梅、张雪原、袁成、赵凯欣、 龚毅寅、冯秋宁、文荣荣、 刘纪贤、田洁、蔺满吉 |
中卫校区 1号教学楼南102 |
以下课程补考请联系教科办,并于4月20日之前向任课教师提交考核要求的论文或作业。
科目 |
补考名单 |
备注 |
环境与资源法学(1人) |
2019级环境科学:妥美茹 |
|
自然地理学(1人) |
2019级环境科学(中卫校区):黄昊 |
|
考试须知:
1.报名参加补缓考、重修考试的同学请查明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准时参加考试。不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没有在教务处网上报名的同学本次不安排考试。
2.缓考同学请在试卷上方标明“缓考”字样。
3.参加本次补缓考、重修考试的同学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按时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或者学生证的学生,须由辅导员开具证明,签字后加盖公章,凭证明参加考试,且每个证明只能参加一场考试)。迟到10分钟者按自行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4.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违规、作弊扰乱考场纪律者,成绩以零分记,严格按照宁夏大学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凡是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未办理任何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同学,依据学校、学院规定,将取消该生该门课程的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