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 关于申报2005年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厅高教处工作安排,2005年国家、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20日。为做好此次校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此次精品课程申报原则上按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执行。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同时,为评价主讲教师个人的授课效果,还需在网上提供不少于二位主讲教师(含课程负责人)每人45分钟以上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并提交光盘。提交近几年的考试试卷(至少二年)、标准答案、试卷分析及近三年对课程的评价材料。
申报自治区级的精品课程,主讲教师申报条件可放宽到副教授,提供主讲教师不少于二位(含课程负责人)且不少于每人30分钟的教学录像。其他要求和条件均按《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精品课程建设要从课程规划、教学队伍、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激励和评价机制等方面入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重点建设。精品课程的范围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并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以及对自治区其他院校和我校同类课程教学的示范、指导作用。
此次申报工作不限定数额,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组织符合上述条件的课程积极申报,尤其是区级重点建设课程和学校的重点建设课程更应积极创造条件申报此次的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二、精品课程申报步骤、时间
精品课程申报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学校不接受课程主持人提交的精品课程的评审申请。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附光盘一张,内含教学大纲、授课录象片段及相应电子课件、参考文献等(文字材料为WORD文件格式,视频资料为VCD或RM文件格式)。课程主持人要认真填写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下发的《2005年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见附件),各教学单位按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进行认真评选,严格把关。学校不接受课程主持人提交的精品课程的评审申请。
学校2005年精品课程的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5月30日。望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精心规划,精心组织,支持精品课程建设,以此为契机,努力建设校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各院(系)、部的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在规定日期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2005年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

宁夏大学教务处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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